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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ctober 25

    手机丢了

    手机丢了。不是被偷也不是被抢的,是自己粗心大意在跨出出租车的一瞬间,让手机从运动长裤的口袋里滑出来了。

    我手机里存储了一些外人看不懂的密码,好在我脑子还记得清楚,回忆起有用的东西,转抄下来了。可惜了一些照片,还没来得及导出。为了防止那不厚道的出租车司机胡乱使用我的电话,万一骚扰到我的朋友,那可是件更大的麻烦事,我非常迅速地来到了营业厅办理了卡挂失。

    卡是补救回来了,新开卡之后也能打出近五个月的所有通话和短信的记录,但是联系人却要不回来了。徒有号码,等电话来了我就去猜谁对谁吧。我也不能主动找到你们了,得上POPO MSN QQ GTALK才能联系到大家啦。

    那司机师傅,您笑掉牙了吧,关机比我赶着去公司刷卡动作还要快。揣兜里甜蜜着呢吧。真是天大的讽刺啊,人说广州防抢防盗,我却防不住自己一秒钟的疏忽。

    当然,现在人丢手机就像以前的丢手绢一样,可能早已习以为常麻木不仁了。但上天有时候闷了,总会逗你开开心。你越想攒点钱吧,它越给你丢个手机玩玩。

    这是我第一次将爱机丢失,对不起了宝贝。本周末逛街,刷新手机去。老在公司里坐着,回家也坐着,屁股都疼了。

    October 16

    打乒乓球的一段回忆

    不是今天坐公车的时候抬手起来抓扶杆,我还真没觉察出我的手臂是酸的。昨天晚上在公司吃完饭后,我第一次来到十楼的乒乓球室,跟同事们干起球来。

    我已经很久很久没碰乒乓球了吧,都记不清最后一次是在什么时候打的了。好像还是在大学里,那时候学校正在打联赛,我作为本系“优秀”的体育分子,加上宿舍的老大是学生会体育部的,有了这层关系,我就被顺带进了团体赛。团体赛上,凭借初中时参加小型比赛的经验,又吃透了高中时校队训练的老本,以3比0轻松搞掉我的对手。不过我只出场这一次,系队就轻松夺冠了,自豪是很自豪,就是真TMD不过瘾。那时候还是小球,打21分的,想想即便这样也过不了瘾啊,现在11分制了这些人怎么受得了。

    这是我到昨天为止,印象中的最后一次拿起乒乓球拍。挺怀念那段无意识的日子,无意识到拿了冠军也没有一丝冲动,非常麻木,在一点点高兴过后,觉得非常没意思,转头就重新陷入校园生活的颓废之中。至于之后有没有再打过,一点儿记忆都没了,我也算是激流勇退了吧。

    后来在北京租房的时候,同住的Carol倒是跟我约了几次一起打乒乓,说要较量较量。那女孩子,打乒乓球相当疯狂,简直是个超级球迷。她不但爱打球,我记得她还拥有一个乒乓球裁判证书,和一套标准的裁判服。她还送了我一张数码照,是她在2005年观看上海世乒赛的时候,与奥地利的施拉格照的。很可惜,她的应酬很多,我的事情不少,于是在两对情侣之间,总难协调出一个合适的时间,找到一个合适的地点,一起打打球。没能跟业余中的专业级同龄女选手过过招,算是我乒乓史上一件遗憾的事情吧。

    昨晚和彭毅在空旷的屋子里对抽,十足的爽。如果不是我们水平都很臭,捡球的时间多于球在桌上蹦的时间,一定会更爽。当我在球桌前来回地移动、放肆地叫喊时,一切都不重要了。这时汗水顺势从背上胸口上脖子上浸出来,它要将体内所有的不适都带走。

    嘿,爽啊。

     

    October 14

    还钱记


    今天去银行还钱不成功……


    我下午一点半从床上爬起来,心想着今天有事情办。爬起来,匆匆抄了一个信用卡账号,飞奔而去也。一看表,嘿,早着呢,肚子饿着,先搞两条肠粉吧,广州的肠粉味道美极了。吃饱了,心情很好。准备坐公车去银行也。

    我住的小区前往岗顶还是很方便的,吃饱了跟住就上了一趟车,可是路上堵的啊……到了岗顶已经两点半吧。然后,到了那个所谓的中信吧——我们之前路过看见的——准备先去它的自助银行用招行的卡取钱,然后再到营业厅还钱。

    结果,机器只能查询,不能取钱,shit!我的卡虽不是中信,你也别那么小气嘛,都是银联的啊!我就出来了,沿着人潮涌动的街道走啊走,四处张望哪里可以取钱。人那个多啊,周末。这年头都数码时代了,数码城电脑城永远人满为患,绝对的二氧化碳释放集中地。站门面的小姐们纷纷穿上露胸露背的装束,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在阴沉沉的天气里和亮堂堂的大厅里,不厌其烦地招徕“客人”。这年头,生意不好做啊。连卖电脑的卖数码的,都需要若干女性的形象代言人啊。

    发现街这边根本就没有取款机,只有电脑台式机!于是,折到天桥处,准备到街对面的自助银行!这天桥上的人多得啊,一点都不比路上的汽车好走啊。我看见好多猥琐男都故意伸出肘子去蹭女人的身体,尤其是凸出来的部分,而且不但蹭女的,连男同胞也不放过;女人们也不管,就拿身体跟你撞,像是TMD这天桥是她爸爸架的,走路相当霸道,我躲闪了几次,都打趔趄了。我脑里闪过无数只河蟹。

    来到自助银行,又发现排队取钱的人好多啊。等啊等,终于到我了。好,再次返回马路那边的“中信银行”!再过天桥……还是好难走啊……这中国人就是多啊!等我好不容易挪到那儿了,结果发现,哪里有什么中信银行啊,只是一个自助银行而已,而不远处那块大大的中信银行牌子,是广告啊!我心想,完了,上当了!我的眼神怎么那么差啊。我再次进了自助银行,里边有个办信用卡的男同胞,我问,哪儿有中信银行呢?他说,这附近只有中信大厦那儿有。

    好吧好吧,中信大厦离岗顶不远了!才3点半啦,我不能白来啊,再去一趟中信吧就。

    于是我又再次过地天桥,今天第四次走这天桥了……走过了天桥往前走。我走啊走,终于上了公车了。才上车,我就发现我刚才的想法错了,原来天桥人再多,也没有车多啊。广州啥时候可以实行单双日上路?

    好容易堵到体育中心了。我又下来走啊走。在体育中心我忍不住口渴,在气势宏伟的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大楼底下一个小小的便利店买了一瓶小小的百事可乐,瞥了一眼外包装上的帅哥广告,心情真好!三块五,可惜不够冰。我在过马路的时候拧开喝了,装酷。那时候心情可好啦,眼看着就走到中信银行啦。

    体育中心的露天球场很大很大,什么球的场地都有。看着打篮球的哥们,踢足球的哥们,我好生羡慕啊,心想,还钱的地方有球鞋卖就好啦,我正缺一双呢,买了鞋我就又可以踢球啦。我边幻想边朝银行方向走去,有了那个高耸入云端、外观似内存的中信大厦做指引,你是决计不会走错方向的。路边还有很多打乒乓球的小中老年人们,跟外面的横幅“和谐社会,双鱼共建”的广告语一致,这里显得一团和谐,毕竟是国球啊。

    三点四十五分,终于来到中信银行啦!心想,终于可以还钱啦,心中狂喜啊。可是,慢着,什么!他妈的,关门啦!玻璃门后面还横着铁栏杆们!我这双0.7的眼睛吧,凑过去,看啊,哗,周六日和节假日,只营业到下午三点!我无语对苍天啊。好啦好啦,吃了闭门羹,我那个气愤。但是气也气不起来了啊,谁叫自己这么自信呢,你以为你在北京待过,你就是大城市人啊,连金融体系最基本的规矩都搞不清楚!于是我蔫蔫地打车回家了,安慰自己:现在都网上银行了,所以银行要早关门了吧。

    白白去最繁华的街区逛了两个多小时啊,什么也没搞成,就取了几百块钱而已。我在出租车上把那瓶百事可乐一饮而尽!喝得中午的肠粉都冒到嗓子眼儿啦。

    至此,来到广州后,第一次看到了中信银行——的门口。但是,依然没有进过中信银行。北京的中信银行很多,广州的很少。不是因为之前在境外消费的那张Hello Kitty信用卡,我才不那么跑呢。
     
    October 09

    秋风起,无凉意

    广州的秋风越来越猛了。今天我从公司出来,竟然被吹得睁不开眼,这是来广州之后第一次感受如此强劲的风。虽然是秋风,可那风是暖的,配合周围还绿意盎然的树和草,让我错觉为这是春风在撒野呢。在北京,这时候吹的风应该让人打冷颤了吧。

    现在,公司里的中央空调还在运行,公交车上的冷气还在努力;家中为了省电,没打空调,只把一只鸿运扇一直开着,从我下班到家开到上班离去。所以我现在依然是一身短装。即使是很深的夜,我走在回家的路上,也是短装,然后啪嗒啪嗒拖着我的凉鞋。

    Q4就这么地,在猛烈的秋风中开始了。
    October 07

    匆匆读完《兄弟》

    我的第一次通宵读小说的经历刚刚献给了《兄弟》。就这样又失去了一个“第一次”。

    《兄弟(上)》我是含着泪读完的。我非常不能理解那个“疯乱”的年代怎么会是那样,简直太不可思议了,社会整个儿是扭曲的。同时,我也不敢想象,面对流言蜚语,面对麻木不仁,面对幸灾乐祸,爱的力量居然能那么巨大,一个人居然能承受如此之大的痛苦。小说中,宋凡平惨死的场面未始,我的眼泪早已夺眶而出。

    回头想想,作者似乎又把人物惨死、死后惨景描述得有点过了。折磨人、杀人的时候,仿佛作者也置身其中,不暴力不解气,不致死不罢休。像是冷眼旁观者将残忍的过程看得清清楚楚而任其自生自灭却不施予任何的怜悯和救助似的。作者在书中掺入大量的白描,比如屁股,扫荡腿,辱骂,虐人,残杀等,而弱化情节本身,或许这样能突出细节,深化主人公的形象,更加有力地鞭挞那个时代的罪恶,但是总觉得让人毛骨悚然,并有赘述之嫌;还好余华的功力很深,让人读来并不觉多余和厌倦,即便是少数形容词反复出现了多次。难道这就是震撼?

    不过,它真的能短时间内让我不大不小还算挺好的心脏受到极大震撼,或感动,或恐惧;却肯定是难以回味和在我心中沉淀的。

    《兄弟(下)》牺牲了我昨夜整个通宵,看完就来气了,觉得挺窝火:

    太多流水账,用大篇幅描写次要角色与场景,让人一下子没有了李光头、宋钢和林红,倒像是置身于那几个残疾人(没有贬低残疾人的意思,就书说书)、手艺人和非处女的世界里,看风水轮流转,看世间多变幻。很多情节的交待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害得我多处采用跳读的方式将非重点略去。李光头的命运我在上部就已经猜出来了,结果真是那样,所以顿时失去了兴趣;作者还真不如别在上部交待李光头是亿万富翁。不过这个人物形象倒是很丰满的,我十分喜欢。我最感兴趣的还有一个人,林红;下部的中途,也就是宋钢与林红结婚以后(即一系列精彩的心理和对话描写之后),在隔了非常多非常多非常多页之后,我才盼到了林红的再次出场。当然,她不是“兄弟”,自然不是主角,但这样一个人物刻画只有简单几笔,大大少于那些手艺人,对于一个穿插于兄弟间最重要的人物之一,完全显得不合比例。

    最后,我看到了一个“圆满”的结局。宋钢的死是必然的,李光头和嫂子林红通奸这也是意料之中(作者前文有伏笔说李光头从哪儿跌倒就从哪儿爬起)。不过,我很失望看到这样一个林红,居然当了Mami!真是世事难预料啊!林红作为一个女人,恋过了,爱过了,恨过了,等过了,ONS过了,放荡过了,悔过了,寡过了,当了姐了,这样的女人太“完美”了。林红把整个社会都照进去了。

    我恨余华。看了快整部小说,结尾把我心目中林红的形象给毁了。也许,世事就是那么变幻莫测吧,谁能捉摸到未来呢,谁能把握自己的命运呢?只有这个是歪理: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

    PS,读得是有点儿晚,啥时候的书了。不过倒是将“书非借不能读”再次印证了在我身上。
    October 04

    把《太阳照常升起》看了

    看是看了,真的看不懂。只能说,我不属于那个年代,我不了解那个年代的人High在哪里,压抑在哪里,更不能体会他们为什么High,为什么压抑。也许我看到,但我不懂得。不过,唯美动人的画面,雄壮悠扬的音乐,一切都像梦幻,这些对我来说,够了。如姜文自己所言,这是一部值得看两遍的片子。

    我认为这根本不是一部大众片,至少不是给我们这一代人看的;而是小圈子里把玩的艺术,抑或是姜文自己献给自己的精神大餐。因为影片里有着太多太多的符号,并且省略了很多必要的符号解读和情节交待。比如鞋,石头,羊,大树,白宫,破碎的餐具,猎枪,野鸡,森林,护士,屁股,遗物,沙漠,骆驼,铁道,路的尽头,红彤彤的太阳……又比如设置的时间点:1976年,1958年。这所有的场景,对于一个没有经历过动乱与痛苦、对那个年代几乎一无所知或只是一知半解的人来说,太难理解了。还好,令人神往的景色与使人亢奋的背景音乐将我吸引,紧凑的镜头也没有让我瞌睡,让我总是跟着节奏在飞。是的,像飞了起来,屏住呼吸,凝神注视。整个影片除了少量慢节奏的性挑逗与性暗示的故事之外,其他画面基本上都是跑,要不就是跳,要不就是飞。看,房祖名总是在奔跑,怕他的疯妈又去惹了什么乱子;看,姜文拿着猎枪,和一群孩子连蹦带跳;看,野鸡在飞,燃烧的天鹅绒在飞!这时候,你会觉得即使看不懂也不要紧了,因为很High啊。

    魔幻的手法也是我喜欢的。如果说影片中设置了什么暗喻和象征,这不重要,我也不会去关心,我在乎的是那种碎片似的推进,夹杂着大量的夸张,令人目眩神迷,完全陷入了姜文布置的“圈套”之中,不可自拔。最要命的是,就在这迷幻的境界里,我感受到了窒息,感觉到了惊悚。难道当时的环境和社会现实真的是这样的么?这可是姜文七年的精心准备啊。

    最后,火红的圆滚滚的太阳出来了,火车停了。疯妈抱着她的婴儿反复大喊,他一笑天就亮了。这个他,不是房祖名,不是队长,而是在通往未来的铁道上、花丛中的新生力量。这股力量抱在疯妈怀里,是疯妈孕育的生命,他们沐浴在同一个太阳下。但是,疯妈会死去,婴儿会长大,太阳却照常升起。


    October 02

    汤汤印象


    初中的同桌汤汤在今天完婚。本来很想亲到现场祝福她的,无奈时间不对,我没法从广州跑到肇庆。

    我是个感性的人,对于本人的第一个第一次第一回第一顿第一本第一遭……等等冠以“第一”的事情,总是特别上心,记得尤其清楚。比如我小时候的第一次撒谎,第一次梦遗,第一次看射雕英雄传;又比如长大后第一天到北京的遭遇,第一顿水煮鱼,第一次面试,第一次和女生去赛百味。当然,我中学的第一个同桌也不会例外,印象十分深刻。

    她叫汤文欢。不知道我在这儿暴露她的名字妥不妥当。我一般叫她汤汤,由于她之前扎个齐腰的麻花辫,所以又有部分要好的同学昵称她为“汤麻花”,顺口着呢,想想挺可爱的。她喜动,并伴随轻度暴力。她不属于强势的女生,所以暴力的程度十分有限,有时是让人舍不得反抗的那种温柔暴力,是倾向于喜欢你才整你的调皮。她整日吵吵嚷嚷的,爱跟你拉家常。她讨论得比较多的也十分感兴趣的话题就是如何找个好男人嫁了。然而她属于悲观那类人,她总在想,哎呀我没人要啊。

    她和我都是英语课代表,都是夏老师手下的“红人”,呵呵。于是要好的同学们开始拿这个说事儿了,那架势好像非得撮合我俩那什么不可,呵呵呵。我们商量好了,身正不怕影子斜,管他们怎么说,爱说说去。有时候,还要偶尔相互配合一下下,故意做些让旁人很爽的小动作,去满足满足大家的“意愿”——青春期的躁动不但充斥着暗恋和暧昧,还表现在那个时期总是有很多很多人愿意当红娘,撮合这个女同学和那个男同学,恨不能他俩立马结婚——这是大家除了学习之外最念念不忘的事情了。

    记得郑渊洁在他的童话里写道,越是在旁边搅活得起劲的人,就越是心里有鬼。比如我就有这样的经历,喜欢一个女生,却总是在她面前撮合她跟别的男生来往,还表演得尤其起劲。唉,也只有这样可以靠近她,引起她的注意啦。失败失败啊。

    汤汤很内羞。面对小阵营的争锋或者个人的争辩,她总是显得无话可讲。总之你可以随意地甚至过分地调侃她,她也不会跟你争什么的。唯独就是可以对我颐指气使,因为我相比她,更内羞,更好欺负。我这个同桌当得够失败吧,没有让她在相当年轻的时候体会到什么是大男子主义。希望她永远也不要体会到。

    初中毕业,高中便很少再联系了。因为各自又有了自己的新朋友,而新朋友的诱惑力、凝聚力将初中仅存不多的友谊冲得七零八散。我只能这么认为,那就是初中我们还太年轻,除了不算艰苦的学习,根本就没有其他特别的经历,同甘共苦的感觉也很少,留下的似乎都是不成熟的攀比与爱慕虚荣。

    高中毕业,各奔东西。汤汤就读于一所重点师范大学,挺顺利。毕业之后到了肇庆大学当老师。如她在初中就已透露出来的性格一样,向往平淡,按部就班,生活高于一切。

    我不知道我还能离她这么近,我以为我要在北京长久待下去了。没想到我居然来到了广州。很可惜此番没能亲往她的婚宴,看看她现在的模样,看看她老公的模样。看看这当年的小姑娘摆出一桌什么样的酒席。

    逝者如斯夫。同学们已经开始一个接一个地迈向婚姻,走进婚姻。围城内外,我们都已不再年轻。